程馥甄下意识转头看去,只见自己右侧方向的大门上正写着烫金的“韵心厅”三个大字。
韵心厅的大门敞开,里头的男男女女皆是盛装,因为秦楚楚的大喊,所有人全都朝门外看出来,确切的说是全朝她看过来。
程馥甄今日穿一身粉色的改良旗袍,裹一件雪白的狐狸毛披肩,长长的秀发用一根镶粉钻的簪子全都盘起来。
此时此刻,她转头看去,没有胎记的右侧脸正对着韵心厅大门。即便没有上妆,素颜的她在这一身打扮之下,一个回眸竟让屋内所有人都看呆了!
眉如翠羽,领如蝤蛴,肌若白雪,腰如束素。
她美极了!
美得尊贵典雅,又不失俏皮可爱;美得时髦漂亮又不失古韵。
她在那儿站着,似佳人,清丽脱俗,遗世独立。
大厅里的宾客,几乎全都听说程馥甄脸上有胎记的事情,却鲜少有见过程馥甄本人的。
虽然秦楚楚喊了“馥甄姐”,可是,他们都不敢相信这位小姐就是程馥甄,只当是秦楚楚喊错人了。
然而,苏家人却是认得的。从这个角度看程馥甄,大家都心感惋惜,就站在一旁的大夫人都忍不住感慨,“真是个美人坯子呀,真是可惜了。”
苏以辰原本见馥甄没上来,都要亲自下去寻人了,这会儿却看呆了,都忘了出去迎。
他忍不住想起在北平同她初见的那个夜晚。她牵着他的手,在冷风中奔跑,她回头看他的时候,长发遮掩了她的胎记,素颜的她美得无法形容。
而此时此刻,她比那一夜更美!
这个时候,苏彧正从大厅一侧的阳台走进来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见众人都看着门外,他便偏头看去。
一看到程馥甄,他的眸光分明有些发怔。只是,他很快就缓缓眯起那双狭好看的眼睛,由下而上慢慢打量起程馥甄,就像是打量着自己的猎物,十分认真。
他脑袋里不自觉浮现出程馥甄坐在车中,路灯光斑驳里的那个安静的侧容。那是他第一次认认真真盯着她脸看的时候。
而此时此刻的她,却比那个时候还要美。
程馥甄突然面对那么多人的目光,一时间也有些缓不过神。厅内厅外一时间全安静了下来,然而,很快就有人打破了大厅的寂静。
“呵呵,苏三少爷金屋藏娇呀!这么漂亮的未婚妻,藏到现在才带出来。”
说话的人不是别人,正是沈家的大少爷,沈司安!
二夫人原本没有给沈家备邀请函的,但是,二爷和老太太商量了一番,还是给沈家送了邀请函。
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,上一回的事早就在上海城里传遍了,就连沈家事前撂过狠话,不再让苏家的货进沈家百货的事情都被传出去。沈家事后并没有撤苏家的货,若是苏家这一回不邀沈家,多少会落人话柄,被讽没气度。再者,被邀请的宾客中,大多也都和沈家交好,万一有好事者当众问起来,二爷也不好回答。所以,二爷不仅给沈家送了邀请函,还故意把消息放出去,让大家人都知道。
如此一来,苏家便不会落人话柄。若沈家不给面子不来,反倒成了没气度的一方。
沈家老爷子也不傻,今夜,早早的就派了沈司安过来。
不见他常穿的华贵长袍,沈司安今夜穿了一套暗红色的西服,修身笔挺。他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,姿态傲慢地从人群里走出来,那双修长的大长腿尤其惹人眼目。
他在沈家百货撞见过程馥甄,自是知道程馥甄丑。他哪是在夸人?他是在挑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