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德拉贡的亚瑟亲访格朗斯,自欢迎宴第二天,宫廷内就传出了大好消息。此次,双方要缔结一桩般配美好的婚姻,这在近六十年来,可谓稀罕事。
鉴于男方仅二十岁,并未“成年”,目前两位只是口头订婚,具体婚期还未商榷出结果。然而,这也足够令许多人雀跃不已了。
窝在自己寝宫,格妮薇儿已经接受了一波又一波祝福。除了父母兄长的亲口恭喜,更有无数她认识或者不认识的贵妇贵女赶来道贺——其盛况,不亚于多年前利奥德三世大婚前夕。格妮薇儿尽可能维持笑容,但整整一天下来,她的脸都快僵了。
此刻,格妮薇儿仰躺在摇椅上,等侍女给她按摩,涂满香喷喷的乳液。她指挥着她们重点照顾自己额头和眉间,满怀感慨:被太多人歆羡奉承着,有时候也很疲惫。
这一次,她敏感的察觉到,几乎所有来者都更加真心实意,再没有负气不平或矫揉造作。瞧瞧,短短半年多时光,她从一个被家族抛弃的修女回归上层社会,又忽而成为一国公主,再然后虏获了年轻英俊的邻国国王的心;所有人都不得不为她的好运气咋舌,把她当作一个传奇看待。
好个一步登天的传奇。
更难能可贵的,这个传奇故事中所发生的一切,都很符合女主角格妮薇儿的心意,而并非仅是外表光鲜。
这会儿,格妮薇儿胸口溢满甜蜜。她其实很渴望能和圭尼维尔分享喜悦。可惜,她的幽灵好友还缩在那本被称作“圣物”的游戏书里,无声无息,没有动静。
她抬抬手,揉揉自己脸颊。“明天的安排……是要去围场猎狐对吧?”
侍女回答她,嗓音蕴含前所未有的恭敬。“是的,殿下,猎装很漂亮,一共有三套,您要提前试一试吗?”
格妮薇儿本想摆摆手,“明早再说”;但她回忆亚瑟那灼人的眼神,情不自禁又坐起来,其敏捷程度简直把侍女们吓了一跳。
“好吧,我都要试试,快一点。”
有了精心准备,第二天,格妮薇儿果然打扮得光彩照人。其实,无论她穿什么,在亚瑟看来,未婚妻都是最亮眼的那个。然而,围场中骤然出现一个英姿飒爽的她,一切自然美景,便全成了她的衬托。
公主的深紫色猎装是件新鲜玩意,看上去是仿制了某类男士礼服,可裁剪又处处体现了女性的柔媚。裙摆设计得恰到好处,即使格妮薇儿骑上马,也不妨碍行动。裙子下边,她还穿上了颇男性化的长裤,在某些人看来,未免过于离经叛道;好在她的高筒靴遮蔽了大部分,颜色也分布巧妙,看上去,一点儿也不突兀。
“这是聪明的设计家,研读‘天界圣物’得出的成果。”格妮薇儿毫不掩饰这身装束的由来。“所以,我想,天界的圣者也是喜欢世俗生活的。”
亚瑟细细瞅着她,目不转睛。他眼中的少女,虽然面孔稍显稚嫩;而尚未长成的身体,侧着坐于马背,在贴身猎装束约下,竟有种雌雄莫辨的中性美。
被他凝视太久,格妮薇儿都有些不好意思了。她扭过脸,故意不去理睬他。
两人刚刚确定了关系,却还没有经过正式的订婚典礼——利奥德四世已决定将它保留在亚瑟离境的时候。所以,亚瑟有点拿不准面对她时的礼节尺度。
“你穿什么都漂亮极了,格妮薇儿。”他索性决定,怎么合意就怎么来,即便是不熟稔的甜言蜜语,也要大胆尝试。
不等她回应,亚瑟走上前去,就想要拉住她那有点散漫的马驹。“今天,你预备下场吗?”
看着她身边那些如临大敌的侍卫,他其实猜得出她的真实水平。大概,和他了解到的一样,她曾在狭小封闭的修道院耗费四年光阴,难得有机会外出踏青——这从她东张西望的好奇表现可见一斑。
还好,她上次生日时,自己送的都是适应拉车遵守规矩的好马。